股东抽逃出资财务经理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是否与公司连带担责)

更新时间:2024-05-06 16:19:48作者:佚名

股东抽逃出资财务经理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是否与公司连带担责)

公司成立后,已经出资的股东以假财务报表、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关联交易等方式抽逃出资的,是公司法禁止的行为。

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

公司其他已经按约全面出资的股东可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同时,抽逃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受让人对其抽逃出资是知情的话,受让人需要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和对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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