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银行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向法院起诉,符合下列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只有一个记录很难让取得胜诉,还需要其他证明提供佐证。
为了更大把握取得胜诉当事人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1.手机短信线上聊天记录进行取证。例如,短信的内容包括提及还款,以及对方的答复是否已承认借款。
2.可以去银行领取相关的提款或转账单据。
3.双方交谈时录制的音频,例如在电话上提及借钱或者确认借钱。
4.确认是否有第三人在场,即借款时,第三人可以证明双方的借款关系。(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