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可以分为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调整国家的整体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的形式。在单一制的国家中,全国只有一个宪法和一个中央政权;各行政单位或者自治单位都受中央的统一领导,而且不论中央与地方的分权达到何种程度,地方的权力均由中央以宪法和法律加以规定。
复合制国家又分为邦联制国家和联邦制国家。邦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达到军事、贸易或其他共同目的而形成的一种国家联合,邦联不是一个主权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和集中统一的国家机关体系;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独立的主权、中央国家机关体系和法律制度体系;邦联的决定要经各个国家的批准才能够产生效力。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