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所作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采取阶梯式的效力规定,但一般都是效力待定的类型。
首先,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其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再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