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责任是互赔,但是互赔不等于双方赔付的金额相同,同等责任互赔分为以下三种赔付情况:
1、机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事故,双发负同等责任的,先由双方的保险公司按投保险种、保额及赔付比例互相赔付,超出保额的部分由双方各自承担5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发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需承担60%以上的赔付责任。
3、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发负同等责任的,双方各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的50%。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