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监视居住文件 公安办理监视居住
2023-06-16
更新时间:2023-06-16 11:03:06作者:佚名
不批捕监视居住后公安局二次报批一般会被批准,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批准。如果不符合的,应当不批捕。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