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是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是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向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