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被公司辞退,如果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则属于合法辞退,没有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如果怀孕女职工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情形,则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