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能不能一直租下去呢?
2024-01-05
更新时间:2024-01-05 12:01:10作者:橙橘网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协议关于夫妻婚后财产归属的特别约定,且房子不是由一方父母或者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归属,协议不成,法院一般会判决平均分割。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农村夫妻婚前财产”,这个很好理解,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买了车,买了房或者在农村建好房,这些都是属于个人财产。
2、“父母死后,遗嘱确定男女一方继承的财产”,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市,父母去世之后,生前的财产都是由子女继承,比如说:女方是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百年之后,遗嘱上确定财产归自己的女儿所有,那么男方这边就无法分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3、“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在农村,的确有些父母因为儿子结婚所需,把自己的积蓄全部拿了出来,去城里买房,而父母花钱买的房子,产权登记是子女的名字,那么这种情况下,将视为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管责任在谁,因什么原因离婚,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父母给首付,婚后夫妻两人一起还贷,这种情况就不同了,比如说,男方的父母给了首付,产权登记儿子名下,婚后夫妻两人共同还贷,那么房子的产权还是男方所有,女方只能拿到部分补偿。
4、“夫妻两人的生活用品”,男女结婚之后,都会有各自的生活用品,比如说:男方穿戴的衣服。鞋子等等……,女方使用的化妆品、首饰等等……,都属于个人财产,当然,如果是很贵重的物品,那么另外处理。
5、“夫妻一方的赔偿款或医疗费等等”,在农村,很多农民在外面都是从事高危、污染职业,假如在工作期间,丈夫出现事故,公司按照规定给予一笔补偿款,那么这笔钱,在离婚的时候,属于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毕竟涉及到男方的生命和后续的生活问题,这样也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