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不是一定要落户
2024-01-06
更新时间:2024-01-06 06:01:51作者:橙橘网
未成年人买房有限制条件,未成年人买房需要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办理。按照《民法典》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民事活动需要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监护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不予追认的合同是无效的。
也就是说,未成年人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或者效力待定合同。对于效力待定合同,在法定监护人
没有进行追认的情况下,合同无效。未成年人买房需要经过法定监护人同意,或者由法定监护人代其购买。
但此时因为未满18周岁属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而在实际购房的时候,他们在合同上签字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很多时候都是由其监护人,往往就是其亲生父母代为签字,并且不管是首付还是贷款,其实都是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来承担的。
买房登记在孩子名下的优缺点
买房登记在孩子名下的优点:
1、可以规避部分税费
父母如果将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那么相比今后将房子赠与、或者是儿女继承的话,要省钱很多,同时也要方便的多,还不用担心孩子将来会被征收遗产税。
2、规避家庭破产风险,为自己和孩子都留条后路
某些家长可能一直从事于经商,积累的财富比较多,所以就以孩子名义购置房产作为理财,如果面临生意失败,资不抵债等风险时,还能保留部分的资本,为自己和孩子都留条后路。
3、夫妻感情出现危机,从保护子女权益出发,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
不仅可以给子女生活、学习提供一定的保障,还可以在夫妻感情出现危机时,有效保护子女的权益。有好多夫妻不和,有可能离婚的,买房写孩子的名字,以后离婚了房子也是属于孩子的,该房子只能暂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代为管理,而夫妻任何一方是无权处置孩子房产的。这就保护了孩子的权益。
4、房产作为子女的婚前财产,不会涉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
根据规定,不管结婚多少年,婚前财产都会是归一方所有,不需要再离婚的时候分割的。在子女未成年的时候买的房子肯定是属于婚前财产,不需要担心孩子离婚被分走。
买房登记在孩子名下的缺点:
1、房款需一次性付清,增加买房时的经济负担
因为不动产权证是孩子的名字,也就是房屋产权人是孩子,如果孩子还未成年,那么就无法通过银行贷款购房。
未成年人无还款能力,而银行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所以银行一般不会批贷,父母只能通过支付全款为其购房,而对于手里资金不充裕的年轻父母来说,经济负担较大,全款购房难以承担。
2、即使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父母无法收回房屋
由于父母出资购房,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视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予,未成年子女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到时想收回房屋,将会有很大的障碍。
3、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父母不得随意给予处置
加名容易去名难,按照法律规定,房产证上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名字,父母不能随意转让、抵押,父母只有在证明是为了子女的利益时,才能处置孩子名下的财产。比如证明是为了未成年子女治病、出国留学等。子女长大成人后,父母想变卖、赠与、抵押房产,也只有在儿女委托的情况下,父母才有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