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是怎么构成的 什么情况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更新时间:2023-06-17 12:02:51作者:橙橘网

信用卡诈骗罪是怎么构成的 什么情况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一、信用卡诈骗罪是怎么构成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具体来讲是信用卡的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具体行为表现为: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

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帐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确无诈骗故意,即使违反有关信用卡管理规定获取了财物,也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不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善意透支,误用他人信用卡等,均不能作犯罪论处。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这里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但是,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二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信用卡诈骗罪属于财产型犯罪,构成本罪必须是利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大”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界限,对于数额不是较大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可以追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为此国家的法律对于信用卡诈骗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和规范,严重的要立案受到法律制裁。

为您推荐

信用卡诈骗罪是怎么构成的 什么情况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1、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

2023-06-17 12:02

故意伤害可以是未遂犯吗 故意伤害罪犯罪未遂

1、故意轻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的未遂,而是不以犯罪论处。2、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应认定为故意重伤未遂,引用刑法第234条第2款和第23条处罚。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不得认定

2023-06-17 12:02

劳动仲裁裁决后几天到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

2023-06-17 12:02

什么行为属于诈骗罪2022,诈骗罪定罪标准2021

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后作出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2023-06-17 12:02

故意伤害轻微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人致轻微伤,尚不构成犯罪,处罚方法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3-06-17 12:02

侵犯名誉权构成犯罪吗2022,侵犯名誉权算犯罪吗

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诽谤罪。如果成立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还要注意,诽谤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当事人不去刑事自诉,不构成犯罪。

2023-06-17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