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索赔的相关程序是怎样的(工伤保险索赔程序)

更新时间:2023-09-25 09:06:33作者:未知

工伤索赔的相关程序是怎样的(工伤保险索赔程序)

工伤索赔的相关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索赔可以说是工伤事故当中的最后一步了,同时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一步。实践中,进行工伤索赔是由严格程序的。那么大家知道工伤索赔的相关程序是怎样的吗?小编搜集相关文章,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1.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2. 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4. 工伤的等级一定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说了才算,虽然按参考标准,可以初步判断为七至十级,但不能直接应用作为依据产生效力,所以要准确确定是几级,还是要通过鉴定鉴定。

5. 工伤期间的医疗费是肯定要致支付的,其它待遇和赔偿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执行: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上述合法要求,可先依法与公司协商,如果不给,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公司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工伤索赔是根据工伤伤残鉴定的结果确定赔偿标准的,同时由于工伤职工所在地不同、伤残程度不同,最后能够获得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如果你在工伤索赔的过程中遇到什么纠纷的话,可以向网站的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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