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刑罚以及立案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9-07 09:06:25作者:未知

强奸罪刑罚以及立案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刑罚以及立案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相信大家在生活中也听过不少,强奸罪也就是违背妇女的意志,用暴力或者非法的手段强行与其发生非法的性关系。当然,这种违法行为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强奸罪刑罚以及立案标准。

强奸罪刑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一人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2)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人数、次数、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强奸罪的立案标准: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强奸罪刑罚以及立案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需要注意的是,强奸罪一定要行为人知道是在妇女不同意的情况下,而且被害妇女一定是不同意的。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或者需要律师帮助的,可以到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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