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可以免费转让吗?需要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23-12-03 09:10:42作者:佚名

股权可以免费转让吗?需要哪些材料?

一、股权可以免费转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权是可以免费转让的,但必须通知其它股东。所谓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它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二、股权转让所需材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明

7、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股权转让的风险

(一)公司负债风险

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预计何时发生的。因此,处理原则和办法也是不同的。

(二)债务转让法律风险

1、既有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隐性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责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但是要注意到,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

另一方面,这也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应按照法定的通知时限要求通知有关的债权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

3、隐瞒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股权转让的内容。股权可以免费转让吗?从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通知其它股东,股权是可以免费转让的。同时,股权转让会带来公司负债风险和债务转让法律风险,因此,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谨慎,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

为您推荐

股权可以免费转让吗?需要哪些材料?

1、提出申请。当事人持上述资料到出租房屋所在区住房保障和管理部门租赁科提出申请。2、审核备案。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租赁备案条件和资料进行审查。3、交费领件。

2023-12-03 09:10

假冒伪劣产品的定义是什么,假冒伪劣产品的定义是什么标准

假冒伪劣商品是指那些含有一种或多种可以导致普通大众误认的不真实因素的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可以分为假冒商品和劣质商品两种类型。假冒伪劣商品是假冒伪劣的物质产品,不包括精神产品。其特征是:具有不真实性因素和

2023-12-03 09:10

江苏省劳动争议调解实施办法(江苏省劳动争议指导意见一)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着重调解,及时裁决,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12-03 09:10

打伤民事诉讼案由是什么?(打伤民事诉讼起诉状范文)

被人打伤而起诉的话,案由应该是人身损害。结合现行立案、审判实际,将民事案件案由分为一级案由十大类,如人格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纠纷等;在第一级案由项下细分为四十三类案由。

2023-12-03 09:10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范围是什么?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收入×误工时间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3、护理费

2023-12-03 09:10

比较民事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有什么不同?

1、仲裁范围上不同,2、管辖范围方面不同,1、劳动仲裁实行属地管辖原则,当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2、民事争议仲裁不实行地域

2023-12-03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