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

更新时间:2023-12-03 09:15:30作者:未知

为什么要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是指两种权利必须同时存在不能单独存在,因为担保的债权是主合同,债权是主合同,抵押权是从合同,从合同的成立必须依附于主合同。所有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不能分割,分开无效。没有专业知识的人听来觉得很难明白,下面简单的说明一下可以做个参考。

一、为什么要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

1.抵押权概念: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

2.抵押权特征: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

(一) 抵押权(Pledge)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二) 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

(三) 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

(四) 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五) 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内容有两项:一是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二是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对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充债务。

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系指:

(1)有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就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优先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而受清偿;

(2)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还表现在两物权之间,即如果同一抵押物上设定两个以上的抵押权,先次序之抵押权人优先于后次序抵押权人而受清偿;

(3)抵押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等程序中享有别除权,即抵押财产应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中除去,抵押权人对此别除出来的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有优先受偿权。

3.担保债权 :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规定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二、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抵押权的概念含义已经做出说明,担保债权也有明确的说明,上述内容完整的说明了两种权利的从属关系,从而也就说明了为什么这两种权利必须同时存在。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不能单独存在。当主合同担保的债权小事后,从合同抵押权就自动消失,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存在复杂的债权关系还需咨询专业律师,可以咨询专业人员。

为您推荐

为什么要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是指两种权利必须同时存在不能单独存在,因为担保的债权是主合同,债权是主合同,抵押权是从合同,从合同的成立必须依附于主合

2023-12-03 09:15

股权转让是否包含土地使用权转让?

股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构成要件、转让条件、适用法律、登记部门和发生的税费均不同,不能将股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混为一谈,简单地认为股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一码事。

2023-12-03 09:15

不经营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第一条 为标准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流通,保护流通两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坚持以家庭承揽运营为根底、统分结合的双层运营准则,安稳现有土地承揽联系,并坚持持久不变,是标准土地流通的根底。第三条 赋予农

2023-12-03 09:15

股权转让协议要交印花税吗?,股权转让协议用交印花税吗

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印花税是根据股东是否是以投资原值转让自己的股权,其转让所得是否为0。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

2023-12-03 09:15

股权转让要注意什么?(股权转让要注意什么问题)

1、公司内部,1、召开股东会。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制作章程修正案。所有材料至少准备一式2份,2、外部流程,1、工商局递交材料:2、税务局递交材料: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变更后的营

2023-12-03 09:15

股权转让协议违约责任是什么?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

2023-12-03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