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仲裁的内容有些什么

更新时间:2023-12-03 12:12:38作者:未知

民事诉讼法仲裁的内容有些什么

民事诉讼法涉及仲裁问题的条文内容

1、关于仲裁前证据保全。

新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与我国仲裁法第46条比较,本次修改对仲裁前保全证据的管辖法院在证据所在地法院的基础上增加了被申请人住所地。

2、关于仲裁前财产保全。

新民事诉讼法第101条对仲裁前财产保全作出规定,明确了提起的条件、管辖法院,尤其强调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一是可以防止当事人滥用申请权,二是为承担责任提供物质基础,从而全面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关于恶意仲裁。

新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恶意仲裁严重侵害了仲裁公信力,浪费了仲裁资源,侵害了国家、集体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激化了社会矛盾,破坏了社会的安定。新民事诉讼法对恶意仲裁规定了具体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

4、关于仲裁主管。

新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2项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新中国成立以来,仲裁立法大致经历了只裁不审、两裁两审、又裁又审及新仲裁法的或裁或审几个阶段。新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了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只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关于裁定的适用范围。

新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9项规定,裁定适用于“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民事裁定,是指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就程序方面的有关事项所作出的权威性判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程序问题,所以纳入裁定的适用范围。

6、关于不予执行。

新民事诉讼法第237条修改了两项内容,“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如果出现伪造证据、隐瞒证据的情况,裁决本身就有可能错误,所以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从上文我们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到民事诉讼法仲裁的内容的相关规定。从民事诉讼法对仲裁内容的规定充分保障了民事双方的各种权利,也是对仲裁机构的一个约束,能很好的避免各种不正当的原因造成的误判或者不公平的现状,希望上面的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

为您推荐

民事诉讼法仲裁的内容有些什么

新民事诉讼法第101条对仲裁前财产保全作出规定,明确了提起的条件、管辖法院,尤其强调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1、可以防止当事人滥用申请权。2、为承担责任提供物质基础,从而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12-03 12:12

民事诉讼法被告证据怎么举证?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可以采取反驳证据、反证和新的本证三种不同的方式对原告的主张进行反驳。被告举证负担是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也是为了防止自己败诉。一切证据都是要在事实的基础上举证的。证据的形式也是多

2023-12-03 12:12

如何办理唐山无抵押免担保贷款?

1、与担保公司签订委拖代理合同,恰谈贷款的相关事项。2、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签订银行抵押贷款合同。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4、分行审批后,银行批贷。5、银行发放贷款。6、贷款申请人,按月还

2023-12-03 12:12

民事诉讼法送达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送达期限是多久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023-12-03 12:12

民事诉讼法不需要举证的情况有哪些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1、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2、众所周知的事实。3、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4、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5、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

2023-12-03 12:12

在实习期内,法院允许民事诉讼律师出庭吗

不允许。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1、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

2023-12-03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