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的处理
2023-12-04
更新时间:2023-12-04 09:13:45作者:未知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有哪些情况
一、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要分三种情况
其投资成本的计量不同: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按对方账面价值入账,与本方支付的账面价值存在差额的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按本方支付的公允价值入账;
3、非企业合并取得,按本方支付的公允价值入账。
二、持有期间的处理分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 。
1、成本法下,对方发放投资前的股利减少投资成本,超出部分作为投资收益,收到股利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或投资收益;
2、权益法下,
(1)如果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对方的份额,则其差额作为营业外收入,并同时调增投资成本;
(2)对方实现利润,按应享有部分,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宣告发放时,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收到股利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
(3)对方亏损时,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如果存在)、预计负债(如果还需额外承担),实现盈利后按相反的顺序和方向做。
三、处置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
银行存款;按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贷记:成本、损益调整、其他变动;
按收款额与成本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如果涉及记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还要从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相关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其应予计提的减值准备;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定其应予计提的减值准备。有关减值准备金额的确定及会计处理见本书第九章“资产减值”及第二十三章“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内容。
五、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及权益法进行核算。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按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不允许企业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
综上所述,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成本计量不同大致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和非企业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处分发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并且权益法考虑到的情况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