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改定风险问题 占有改定的风险
2023-12-04
更新时间:2023-12-04 15:10:13作者:未知
一、订立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么?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我国合同法对一些合同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例如,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融资租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委托监理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等等。
二、加强对外签署合同的审批流程
一般而言,一份合同的签署,应该由以下几个步骤组成:
1、业务部门与对方初步洽商、草拟合同;
2、业务部门经理审核业务可行性、风险;
3、法律部门审核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4、财务部分出具分析意见;
5、分管领导审批;
6、董事长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角度进行取舍、审批;
7、签署合同;
8、登记存档;
9、履行合同。
三、如何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我国的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份完善的合同,应该是对上述条款进行细致的撰写,能指导合同双方按照签署合同的真实意思来履行。合同条款应全面、无重大遗漏,并且合同条款不应有歧义,否则就可能给合同的履行带来困难。因此,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清楚,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例如金额、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要字斟句酌。
我国《合同法》就合同的订立形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可以采取书面、口头以及其他形式,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不是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的,但要是法律中明确规定必须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则必须要采取书面形式,例如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