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缴税吗 股权转让要交税嘛

更新时间:2023-12-09 09:14:17作者:未知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缴税吗 股权转让要交税嘛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缴税吗

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不过具体的税费规定是不同的,一般分为两种:

1 、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2 、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 )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2 )营业税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不过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 )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 )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缴税吗?这个问题的回答,从上文可知,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是需要缴纳税费的,缴税的情况只是分为个人与公司,而并不区分是否是股东之间,如果是股东之间则按照个人股权转让的规定来收取股权转让的税费,只是这样形式股权转让税费的计算内容是比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要简单一些,不用去计较各种税费的类型。

为您推荐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缴税吗 股权转让要交税嘛

股权转让需要交税的,具体标准如下: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2023-12-09 09:14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流程有哪些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登记程序:受理—审核—发照。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有: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023-12-09 09:14

挂牌公司定向增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有哪些?

1、聘请推荐及服务机构。2定增方案。3项目预审核。4董事会、股东会就定向增资方案审议并做出决定。5推荐机构项目小组进行尽职调査并出具尽职调査报告6文件报送。7审核备案。所需材料1、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身

2023-12-09 09:14

股权无偿转让需要交税吗,什么情况下不用交税?

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对于继承、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父母、养子女、继父母、兄弟姐妹、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遗产处分是指股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

2023-12-09 09:13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有什么规定?

承包期内承包全家迁入设区市转非农业户口二承包期内承包提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三承包土依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四其收土承包经营权证情形。

2023-12-09 09:13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最新规定是什么?

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同时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

2023-12-09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