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网络侵权纠纷责任怎么认定

更新时间:2023-07-29 09:03:28作者:佚名

著作权网络侵权纠纷责任怎么认定

网络著作权是基于网络信息传播而产生的一种非纸质的著作权,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得信息扩散更广更快,这就导致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不断发生,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的知识。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

网络著作权的概念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相对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 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根据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在第10条关于著作权的具体权利形式中增加了十多项规定,其中第12项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承认了传统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下所享有的受保护地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4]1号)第2条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和新的数字化作品均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媒体,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符合法定许可的条件,擅自复制、转载、传播他人作品的,均构成侵犯著作权,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1、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其他行为人或者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责任。

2、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的共同侵权责任。

3、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行为人在其网络的注册资料以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侵权责任。

4、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专门用于故意避开或者破坏他人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方法、设备或者材料,而上载、传播、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依照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追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民事侵权责任。


为您推荐

著作权网络侵权纠纷责任怎么认定

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其他行为人或者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责任。

2023-07-29 09:03

无效婚姻具有哪些法律后果(无效婚姻的法律效力)

1、有无溯及力。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因此,对无效婚姻采取了溯及既往的原则。2、财产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

2023-07-29 09:03

哪些亲属是法定继承人,他们之间是怎样的顺序

1 配偶2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 兄弟姐妹5 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一顺序

2023-07-29 09:03

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 共益债务偿还顺序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

2023-07-29 09:03

购买回迁房要明白哪些方面? 购买回迁房要明白哪些方面的问题

1、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二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三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4、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

2023-07-29 09:03

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2023-07-29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