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的管辖权异议该如何进行?
2023-12-09
更新时间:2023-12-09 15:12:27作者:未知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
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
2、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
3、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引起的撤销权。
二、行使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的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关系)存在。
债权的存在是撤销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合同关系并不成立,或合同被撤销、被宣告无效、被解除等,债权也就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应该享有撤销权。
2、债务人须有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存在。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为前提,如果债务人不享有到期的债权,债权人也就不能行使撤销 权。所谓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所享有的债权已到清偿期(履行期限)。如果这种债权未到清偿期,债务人无权行使债权,从而债权人也就谈不上干涉债务 人的行为。
3、需债务人放弃行使其债权。
所谓放弃行使债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权利而故意放弃而不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人放弃其债权一 般应当以明示方式向第三人作出。如果债务人(作为另一合同中的债权人)已经向第三人(另一合同中的债务人)提出了请求,或者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则不能认 为其放弃行使权利。如果其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而被判决败诉,在此情况下,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不存在,因而债权人也不得行使撤销权。
4、需债务人放弃行使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了损害。
撤销权是在债务人放弃行使已到期履行的债权,债权人为保全债权而行使的权利。但债务人放弃行使权 利必须影响到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否则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其债务,即使他放弃了对第三人的债权,债权人也 只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即可以实现其债权,因此无干涉债务人放弃其债权的行为的必要。
看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应该对此有了了解。我国法律逐渐健全,撤销权运用的更加广泛。多了解一些撤销权的行使的几种情况的知识,在涉及债务纠纷时就可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大家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未雨绸缪,如果在行使撤销权的时候就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