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情况下的收养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2-10 12:11:26作者:佚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家不可避免的将会占用一些耕地,但对于很多在外务工的人来说,家里的一亩三分地,并不能给自己带来多大的收益,还不如就此将它租给国家。那么,问题是,国家可以给自己多少的补偿呢?下面,小编就从《土地管理法》来给大家说说漳州市六石征地补偿标准。
一、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二、补偿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四、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五、补偿纠纷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以上就是小编对漳州市六石征地补偿标准的整理。其实,国家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相应的上调征地补偿标准,而且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出台的相关政策也会稍有不同,具体的内容,还需到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清楚。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关于征地补偿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门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