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
2023-12-18
更新时间:2023-12-18 12:11:23作者:未知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土地共分为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历山、唐镇、万福店、新街、安居、均川、环潭、洪山、长岗、三里岗、柳林、尚市。
补偿标准:耕地:35460元/亩;菜地:39006元/亩;果园:39006元/亩;茶园:39006元/亩;精养鱼池:42552元/亩;林地:28368元/亩;未利用地:1773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高城、殷店、草店、小林、淮河、万和、吴山。
补偿标准:耕地:32300元/亩;菜地:35530元/亩;果园:35530元/亩;茶园:35530元/亩;精养鱼池:38760元/亩;林地:25840元/亩;未利用地:16150元/亩。(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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