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开庭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12-20 15:12:19作者:未知

民事诉讼开庭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正式开庭应注意的问题

1、宣布开庭的时间:

目前存在三种观点:一是书记员宣布请审判长主持开庭后,审判长就应宣布开庭。 二是核对当事人后宣布开庭,三是核对当事人并宣布案由后在宣布开庭。

我一般采取第一种观点。

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应在宣布开庭后才能进行,而不是开庭前进行。

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敲法槌的时间:

宣布开庭前敲(起到提醒注意的作用),宣布休庭后敲(起到提醒注意的作用)

3、如何宣布开庭

直接说“”现在开庭”即可。不要说“现在宣布开庭”

4、审判长(员)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后要注意询问:

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特别是代理人是否有异议。在明确回答无异议后宣布: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资格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这里要特别注意代理人的适格问题。如代理人的直系亲属是本院法官,不能出庭,如果允许其出庭,导致程序错误,会引发重审。

第一百七十条 第一款第(四)项: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5、宣布案由

(1)宣布案由前,对于涉及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要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

《民诉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2)宣布案由要明确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第三人×××(案由)一案。(不公开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6、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的名单已告知各方当事人后,在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时,如果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霍书记员回避的处理:

按照民诉法的规定,申请回避可以口头也可书面,需要理由但不要证据。此时,应立即宣布休庭,并立即向庭长、分管院长汇报后停止工作,由法院进行调查核实后,在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做的介绍,关于“民事诉讼开庭要注意的问题”这一问题你十分清楚了解呢。小编为你总结至此,案件正式开始审理之前,是由审判员宣布开庭的,接下来就是由他核对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把一些诉讼当事人应当知道的信息传达给他们。小编要提醒的是,法庭调查在整个庭审中是一个法定程序,不能省略。其次就是法庭辩论中,首先发言的应当是原告。

为您推荐

民事诉讼开庭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在开庭前一天和律师碰面,或者提前30分钟到法院和律师见面,律师会告诉你法庭程序怎样进行,如何回答法官的问题。这有助于缓解紧张情绪及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2、要注意梳理案件的具体细节问题,这些法官在法

2023-12-20 15:12

什么情况下医疗纠纷协议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纠纷协议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

2023-12-20 15:12

医疗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12-20 15:12

罪犯申请减刑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减刑的对象是正处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减刑针对的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之间的共同点,就是他们所判处的刑罚均是自由刑,而自由刑的轻重是以刑

2023-12-20 15:12

交通事故车毁人亡处理流程和时间

1、现场勘查。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2、责任认定 3、处罚。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

2023-12-20 15:11

拼车发生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拼车发生事故谁负责

1、无偿拼车事故的责任认定:对于拼车旅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如果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拼车一方或提供搭车机会的司机负有一定的责任,该司机应该对搭乘人员因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有偿拼车事

2023-12-20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