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期限限制吗

更新时间:2023-12-29 09:09:20作者:未知

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期限限制吗

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期限限制吗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可能当事人都是很想快点处理完,这样也不会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工作。那么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期限限制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期限吗

交通事故的处理主要有以下期限限制: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6、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7、对交通事故的尸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公安机关应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措施有哪些

(一)一方全责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1、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

2、事故双方就近选择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解决;

3、快速中心勘验定损;

4、根据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责任方直接赔付,从快速中心获得赔偿凭证;

5、责任方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

(二)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1、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

2、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

3、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4、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

(三)事故一方负主要责任,一方负次要责任的事故处理

此类事故关键在于对损失的分担协商结果,协商能确定的去快速中心处理或经过交警处理均可,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根据认定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相信大家都清楚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都是不一样的,因此在具体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可能涉及到的处理方式就不同,这是会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有所影响的。只能说,现在可以根据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大概的了解一下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但实际需要花费的时间,还需要看实际的事故情况是怎样的。

为您推荐

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期限限制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

2023-12-29 09:09

授予专利的要求有哪些(授予专利的要求有哪些内容)

1、申请文件要齐备: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图片或者照片。2、发明成果,应该具有“三性”,具体要求主要是别人没有申请过的、成果是没有公开过的。3、我们国家的专利审查制度是:对发明专利申请采取

2023-12-28 15:15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有什么程序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有什么程序吗

1、人事处提供本单位的经过工会讨论并且走完公示程序的劳动纪律以及劳动规章制度2、人事处提供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证据。3、通知工会4、办理工作交接5、结算薪资6、劳动合同

2023-12-28 15:15

农村30年土地使用权流转期限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

2023-12-28 15:15

撤销权成立条件是什么?(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1、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2、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2023-12-28 15:15

并购基金发行对券商有什么好处

券商有充裕的流动资金,并且了解行业政策,与上市公司发行并购基金首先会充分利用闲置资金的效率,同时与上市国内公司联合设立基金有并购预期,而且已经设置了退出渠道,所以二级市场为了炒预期,二级市场也会表现。

2023-12-28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