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扣工资最多扣好多(单位扣工资最多扣好多年)
2023-12-30
更新时间:2023-12-30 15:14:55作者:佚名
在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实际的加班情况与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支付给加班的员工一定数额的加班费。但实践中很多劳动者其实都不清楚这加班费该如何计算,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加班费该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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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受时效的限制;在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内,如果劳动者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的,则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单位安排员工在不同的休息时间段加班的,此时法律中规定的加班费的计算标准都是不一样的。而要是在周末安排加班,同时又安排了补休时间的话,此时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实践中,加班费该如何计算是很重要的问题。但由于每个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基数不同、具体加班时间不同、加班费标准不同,就会出现最终计算出来的加班费数额不一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