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河南省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4-01-05 12:14:05作者:未知

郑州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河南省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一、郑州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 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

(一)咨询:

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

(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

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

(三)代理二审案件:

1、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1/2收取;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标准的1/2收取。

(四)代理申诉案件:

1、签订聘请律师服务合同时,先收取5000-20000元代理费;

2、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时,再按照一审相应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

(五)律师函:

每件1000元—3000元。

(六)代写法律文书:

每件500元—2000元。

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司法鉴定

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是多少。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走法律诉讼程序进行处理。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委托、受理、鉴定、出庭等。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在我们进行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我们是有很多的途径的,对于诉讼来说,就是一种比较好的处理途径。在郑州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也是有一定的法律条文的规定的,我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候,要根据相应的条款进行处理,另外,如果我们需要进行医疗鉴定的话,也是有一定的收费的标准的。

为您推荐

郑州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河南省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收费需要结合案件难以程度、办案成本等综合考虑,与当事人协商确定。聘请律师需要与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缴纳律师费,然后律师便可介入工作。医疗纠纷一般处理起来较为复杂、繁琐,并涉及医疗专业

2024-01-05 12:14

公证处公证费用是多少(公证处公证费多少钱)

公证处公证费用根据项目的不同、地区差异,收费也不一样。一般情况下: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80、证明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资格、资信500、证明不可

2024-01-05 12:13

北京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如何计算?

房屋赠与费用计算1、营业税。免征。2、个人所得税。免征。3、契税:按国家规定3%-5%税率,一般3%,200万元×3%=6万元。和交易相同。4、印花税,不免。万分之五。5、公证费,评估价的2%。200

2024-01-05 12:13

门市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门市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手续)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2、填写申请表。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6、审批后

2024-01-05 12:13

借网贷不还会怎么样?(我借网贷不还会怎么样)

网贷有上征信的和不上征信的。上征信的如果一直不还贷款,贷款平台可以向法院申请,这样网贷者就会被拉入“失信人员名单。被起诉,财产被冻结、扣押,银行存款会被冻结,名下的房子、车会被扣押。严重者会涉及刑事诈

2024-01-05 12:13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的问题?

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

2024-01-05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