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仲裁最长多久可以结案
2024-01-11
更新时间:2024-01-11 09:13:59作者:橙橘网
一、发生工伤工资纠纷怎么处理?
工资纠纷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伤期间公司需要发工资吗?
1、工伤期间公司需要发工资,工伤职工享有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工伤期间公司不发工资的仲裁申请书需载明哪些内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若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从来没有给职员发过工资,已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而且,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工资纠纷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员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时,一定要提供用人单位违法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