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虚假破产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2024-01-15
更新时间:2024-01-15 12:19:41作者:橙橘网
一、有关抽逃出资民事诉状的书写人是谁
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书写,起诉状的内容由七部分组成。
(1)标题。
(2)诉讼参与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如原告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3)诉讼请求。这一部分主要写明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
(4)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是民事诉状的正文和核心部分,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当事人之间权益纠纷和争议的重要根据。一般是先写事实,后写理由。事实部分主要是写明被告侵权行为的具体事实或当事人双方权益争执的具体内容,以及被告人所应承担的责任。理由部分就是根据事实和证据,写明认定被告侵权或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所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写明提出请求的政策和法律依据,但必须注意援引法律应准确、适当。
(5)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
(6)具状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提交诉状的年月日。
(7)附项。应依次写明本诉状副本的份数,书证、物证的名称、件数,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二、如何认定股东抽逃出资的
股东把公司资金借给自己控制的关联公司,所借数额又与自己在公司的出资吻合,实际就是抽逃出资行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定:
(1)股东把公司款项借给自己关联公司,而关联公司并不出具任何形式担保,在借款到期后,借款将难以追回,
(2)股东把公司款项借出后,根本未打算索回,放任自己的关联公司使用,甚至放任超过诉讼时效,直接导致公司丧失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借款的权利,
(3)关联公司根本不缺钱用,现金流充裕,经营状况良好,可以证明公司股东有故意行为,或者关联公司本来就是皮包公司,款项既已划出,必将难以追回,甚至使追回款项成为不可能。
股东抽逃出资的民事诉状需要委托律师代为书写,要说明诉讼的请求。股东将公司内的资金借给与自己有关联的公司,借款金额与出资金额一样属于抽逃出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要按照公司的实际损失支付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