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受理条件是什么(哪些是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

更新时间:2024-02-20 17:05:22作者:未知

自诉案件受理条件是什么(哪些是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

一、自诉案件受理条件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轻微的刑事案件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在地域管辖上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三)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因事实的证据。

(四)起诉的主体是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在审判实践中应该注意,有些自诉案件法院不能受理:

1、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2、自诉案件被告人已和死亡的;

3、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4、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5、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的;

6、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二、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可以合并审理吗

自诉转公诉案件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就适用简易程序。一般情形下,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类,第一种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第二种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第三种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是不需要经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即可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制度在于有效弥补公诉制度的不足,充分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问题,维护被害人权益。

为您推荐

自诉案件受理条件是什么(哪些是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

1、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轻微的刑事案件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2、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3、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

2024-02-20 17:05

办理新生儿户口需要什么材料(广西办理新生儿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规定,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有:1、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3、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4、《新生儿入户通知单》;5、盖有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的生育服务证。

2024-02-20 17:05

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怎么量刑

1、犯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2、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虽然为渎职类犯罪,但是犯罪主体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024-02-20 17:04

利用邪恶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能判多少年?

利用邪恶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能判多少年,是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实施犯罪行为的行为人的具体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综合确定的,但是在定罪量刑的时候,是不能超过法定

2024-02-20 17:04

失踪多少天可以自动离婚? 对方失踪多久可以申请离婚

不论失踪多长时间,都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这种情况只能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离婚,在中国,能够办离婚手续的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书写离婚协议书,去民政机关登记离婚,还有一种是写离婚起诉状,去法院起诉离婚

2024-02-20 17:04

离婚协议后一方不给钱怎么办?

离婚协议后一方不给钱可以拿着离婚协议书,然后到人民法院来起诉要求履行。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属于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所签订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按照离婚协议书当中的内容来履行自身的合法义务。

2024-02-20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