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2024-02-22
更新时间:2024-02-22 20:25:20作者:佚名
一、辞退需要赔偿的工资有哪些?
包括日常工资、社保工资以及补偿金等,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辞退本单位员工的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单位中的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需要加付1个月的工资对辞退员工进行补偿。辞退员工在本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且不满1年的情况,按照1年来计算,辞退员工在本单位工作不满6个月的,单位只需要对辞退员工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支付给辞退员工,月工资即辞退员工在本单位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前1年的平均工资。
二、辞退员工的其他规定
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中有明示,如果用人单位与本单位的员工协商约定的意志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法》中第39条还规定,员工在用人单位公司工作期间有下列情节之一的情况,用人单位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1、员工在用人单位的试用期间不符合本单位公司的用人条件的情况。
2,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严重违背了用人单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3,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有十分严重的失职,舞弊。给用人单位公司在经济利益上带来十分重大的损失的情况。
4,员工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擅自和其他的用人单位建立双方劳务关系的情况,对于用人单位的工作完成进度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的结果或者用人单位公司向员工提出批评改正的,但员工毫不悔改的情况。
5,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触犯刑事犯罪的行为被公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员工的刑事责任的情况。
由此可知,如果用人公司违法辞退员工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发生公司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对于不同的情况,所需要支付的标准通常也是不同的。但如果是由于员工违法行为导致被辞退的,那么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