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强拆该怎么应对 怎么对抗强拆
2024-02-24
更新时间:2024-02-24 23:18:06作者:佚名
一、如何避免房主一房多卖?
1、一定要找正规的中介公司
2、确认卖方有权出卖房屋
房屋权利人为多个人时,应当要求所有人同时在合同上签字,若确有部分产权人无法到场签字时,也需要求代签者提供公证委托书,以免由于卖方无权处分房屋导致交易问题。
3、缩短交易时间
购房者应尽量缩短交易时间,要求对方签约后立即安排过户,过户之后立即交房。因为办理的时间一长,房价下跌或者上涨,如果一方反悔,极易引发纠纷。
4、谨慎签订购房合同
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多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同时要注意合同上是否加盖正规公章,保证法律效力。
5、提存房屋产权证
签订买卖合同后,若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证仍由卖房者持有。有些购房者看到房屋产权证后,会误认为产权仍为卖房者所有,为卖房者一房二卖提供了便利。为了避免风险的发生,购房者可要求卖房者将房屋产权证提存在中介或者第三人处,待办理过户时,再从中介或者第三人处取出。
6、对房屋进行产权调查
房产证只能反应取得房产证时的房屋权利状况,无法反应目前的房屋权利状况,因此买方应进行房屋产权调查,以确定目前房屋真实的情况,避免“一房多卖”以及由于抵押和查封带来的风险。
7、要及时网签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二手房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效防止一房二卖。所以,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
二、一房多卖怎么处理?
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
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2、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使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导致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人以及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后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能取得房屋的购房人,均可以要求商品房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包括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如果存在一房多卖现象的话,必然是需要对此产生相关的风险的,具体的处罚的措施的话,就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因此为了避免存在这样的一种情况,肯定是需要仔细的了解房屋的一些基本状况,然后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