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后二胎是怎么判决抚养权的?
2024-02-24
更新时间:2024-02-24 23:22:25作者:佚名
一、重婚后二胎是怎么判决抚养权的?
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子女抚养的问题,从原则上讲要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等方面来考虑。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只有他们符合以上情况,他们都有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否则就有可能不能取得子女的抚养权。
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但女方可以。离婚时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孩子的归属达不成一致意见,则由法院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夫妻双方对哺乳期后、二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争执不下时,人民法院一般会依照上述法律规定,结合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谁具备上述优越条件的,即由谁优先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另外,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判给哪一方,还应该听取孩子的意见。
二、重婚而离婚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重婚后离婚要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提前准备一些材料,这些材料包括小孩的户籍证明,出生证明,自己的经济条件证明,居住地证明,工作能力的证明。判决孩子抚养权时,要充分考虑孩子的个人意愿,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