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承包合同是否不构成劳动关系?
2024-02-26
更新时间:2024-02-26 23:01:59作者:佚名
拆迁户的房屋遇到了征收拆迁,究竟能拿到多少补偿?什么样的补偿又算合理呢?这是绝大多数拆迁户共同的疑问。在这里,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告知您:并不存在全国统一的补偿标准。
一、补偿标准由谁来制定?
因为影响补偿标准的因素有很多。拆迁补偿标准是由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并参照省级部门制定的补偿标准而做出。至于具体补偿多少钱一平,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不统一,无法制定统一数额。具体数额是各地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制定补偿方案来确定。但对于同一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应当是相对一致或是基本相同的。
二、补偿标准如何衡量是高是低?
拆迁补偿标准全国不统一,也并不代表着当地的补偿标准难以衡量,也不代表着征收部门可以无底线地压低补偿标准。国家规定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土地上实施的征收拆迁,要保障被征地的农民原有生活居住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国有土地上实施的征收拆迁,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两条规定,便是在法律层面上对征收拆迁的“底线”做出了相对明确的规定。
三、拆迁补偿拿少了,还有可能提高吗?
拆迁户最终得到的拆迁款少了,无非便是两种情况:
1、拆迁方反悔,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内容;
2、拆迁户反悔,认为补偿协议约定的数额过低。
拆迁方反悔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内容,我们便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拆迁方履行协议。而拆迁户对其所签订的补偿协议反悔,最常见的情况便是被拆迁方“骗签”,骗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
1、拆迁户轻信拆迁方的口头承诺,而该承诺却并未落实到补偿协议中;
2、以提前签署补偿协议的奖励为诱饵,促使拆迁户放弃维权,提早签协议;
3、签署的协议为空白协议等等。
每位被拆迁人一定要明确的认识到一点:被骗签的补偿协议是有效的!拆迁户所签署的协议在无生效约定的前提下,自签署之日便产生法律效力。而协议生效后,签署协议的双方或多方便应当依照协议内的约定来履行。也就是说,拆迁户所得补偿的数额自签署协议时便由签字的多方认可达成一致。
若是被拆迁人对补偿协议中所约定的补偿数额存在不认可的情况,此事并非无法挽回。若是被拆迁人想要反悔,根据法律规定,签订协议后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给予撤销,但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协议的非法性,举证难度非常大。
综上所述,征收拆迁中拆迁户应得的补偿数额受到诸多因素影响,最简单的判断方法便是参考周边地区的征收拆迁补偿价格。拆迁户若是在拆迁过程中发现与周边地区拆迁补偿标准的差距过大,或是与自己的合理期望值相差过大时,一定要谨慎签署补偿协议,避免处于维权的被动地位,这样更有利于后期律师介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