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当庭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
2024-02-29
更新时间:2024-02-29 17:22:14作者:未知
一、非全日制用工薪资标准如何确定?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我国的劳动工作时间为8小时制,因为工作时间的长短所以我国劳动者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因为类型的不同所以工资的标准也有所不同,非全日制用工是区别于全日制用工的一种用工方式,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一种用工形式。
从用工单位角度看,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活用工、降低用工成本的特点。对于短期用工及灵活就业具有较大的社会意义。现笔者就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等问题进行了如下分析和探索。
二、非全日用工的工资如何支付?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规定,并报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3、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乘以(1 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乘以(1 浮动系数)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三、劳动者的工资应如何支付
工资支付的时间和要求:
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
2、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工资单,存折上一部分,现金一部分,以此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少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也可以显示劳动报酬的透明度。过去习惯用工资条的形式。职工凭借工资条,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状况,如果出现问题,也可以作为凭证,同时在诉讼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推迟30天以上就构成拖欠。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在我国大部份的非全日制工资标准都是根据小时乘以工作系数得到的,虽然是非全日制但是工作单位也不能无故拖欠工资。并且,若劳动者积极维权,用人单位还将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在此若大家对于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标准还有其他的疑问,不妨直接来电咨询律师。
需要注意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中的一种,此时这种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既然非全日制用工也是劳动合同,此时就也是关系到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在签订的时候就要多加注意,要保护劳动者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