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人诽谤罪的追诉期期限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2-29 23:13:23作者:佚名

告人诽谤罪的追诉期期限是什么?

一、告人诽谤罪的追诉期期限是什么?

期限是五年。诽谤罪的诉讼时效是五年,因为诽谤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中将会对这种行为给予

二、诽谤罪的认定要件内容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须有捏造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诽谤是一种性质恶劣的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将会对当事人的名誉和身体健康也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我国的法律中对于这种行为是给予严厉处罚的。如果权力受到侵犯的当事人就诽谤罪对对方提起诉讼的,是需要在五年的诉讼期之内提起的。

为您推荐

告人诽谤罪的追诉期期限是什么?

期限是五年。如果构成了诽谤罪的行为的且权益受到侵犯的,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但是对于提起诉讼的期限是有明确限制的,最长不能超过五年,超过时间限制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2024-02-29 23:13

醉驾被拘役缓刑执行算结案吗?

一般来说,醉驾被拘役缓刑执行也不算结案,必须当事人在拘役缓刑的期限内将处罚都执行完毕的,那就算此酒驾结案了,无论是酒驾还是醉驾,都是我国严重禁止的行为,严重的话是要吊销驾驶证的。

2024-02-29 23:13

农村土地贷款政策中可以贷款吗?

农村的土地是不能进行贷款的。农村的土地是不能够申请贷款的,但是土地的相关所有权完成之后颁发的土地经营权证是可以办理贷款的,土地贷款之后性质也是不会发生变化的,同时也降低了风险。

2024-02-29 23:12

买的房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申请吗?

是可以依法申请的。我国相关法律中对于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申请流程和需要满足的相关条件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证的申请也是合法使用土地的重要的合法凭证,需要及时办理。

2024-02-29 23:12

判处拘役或管制还有工作吗? 管制和拘役在哪里服刑

判处拘役或者管制是否还有工作,都是不确定的,若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者劳动者不能有任何行政或刑事处罚,那工作就没了,且即使当事人身上有案底的话,也不影响其找工作。

2024-02-29 23:12

起诉债务人后如何起诉保证人?

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之内通常是三年之内准备好相关的诉讼状,然后递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对保证人进行起诉。通常这个起诉人是作为债权人一方来进行起诉,一般起诉的流程是通常先起诉债务人,然后再起诉保证人。

2024-02-29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