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期间又醉驾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4-03-01 23:09:18作者:佚名

监外执行期间又醉驾如何处理?

监外执行期间又醉驾如何处理?

一、监外执行期间又醉驾如何处理?

被假释的监外执行罪犯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的原则,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有的罪犯因为满足条件因此被监外执行了,但此时他却不安分,又到处惹是生非,然后再犯罪。那一般要是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二、监外执行怎么办?

对于不同阶段且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犯罪分子,其办理程序有不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对于那些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同时,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2、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3、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监外执行的期间又犯新罪的,此时一般先撤销监外执行,然后对新犯的罪量刑处罚之后,在于之前的犯罪进行数罪并罚,如果是当事人对于程序等问题有异议的,此时是可以及时的向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反映的。

为您推荐

监外执行期间又醉驾如何处理?

监外执行期间又醉驾的处理,一般是相关的司法机关予以收监执行。在我国的刑事案件的强制措施的规定中中,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要是想获得监外执行的话,必须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

2024-03-01 23:09

合同未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对诉讼时效抗辩规定是什么

因为合同未生效引起的民事纠纷,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诉讼时效抗辩的相关规定是,对诉讼时效的抗辩正常情况下应该在一审期间提出,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除非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的请求权超过诉讼时效,否则

2024-03-01 23:09

放弃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当事人的身份证,当事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比如户口本,以及当事人决定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声明。不过,法律并没有规定过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声明,必须办理

2024-03-01 23:08

商标被认定侵权的需要支付多少赔偿金

商标被认定成侵权的,具体的支付多少赔偿金的这个问题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可以按照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标准,如果确定不下来实际损失,还能参照侵权人因为商标侵权获得的利益

2024-03-01 23:08

故意伤害罪伤情等级为重伤怎么量刑

故意伤害案件中伤情鉴定等级为重伤的,对犯罪嫌疑人通常在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间量刑,除了伤情级别,还要考虑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的原因,构成刑事犯罪之后的认罪态度,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各方面的因素,综

2024-03-01 23:08

自建房拆迁政策是怎样的,自建房拆迁有补偿吗

这里针对自建房的拆迁政策没办法回答,因为自建房的拆迁补偿政策并不是由国家法律制度强行规定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征收个人住宅时,征地补偿方案由当地政府自行规定。但自建房拆迁

2024-03-01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