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的回避制度是什么?(行政回避制度不属于行政程序制度)

更新时间:2024-03-02 20:05:00作者:未知

行政行为的回避制度是什么?(行政回避制度不属于行政程序制度)

一、行政行为的回避制度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回避制度是存在着与案件审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可以申请回避,《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对当事人提出的明显不属于法定回避事由的申请,法庭可以依法当庭驳回。 申请人对驳回的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二、行政诉讼都公开审理吗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行公开审理,是行政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公开审判有两方面的内容:

1、审判活动向群众公开;

2、审判活动向社会公开,允许新闻记者报道开庭审理的情况。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除合议庭评议以外的全部活动,包括法庭调查、辩论、征求原告被告双方意见、宣告判决等,都要公开进行。

审理行政案件一般要实行公开审理,但是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其他法律另有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

目前我们国家在具体的行政诉讼过程当中是一个非常明确的回避制度的规定的,也就是对于审判人员书记员,如果有直接的关联性,那么就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要求对此进行回避,如果发现有这种情况的话,对于审判人员来说的话,也是可以主动的申请回避的。

为您推荐

行政行为的回避制度是什么?(行政回避制度不属于行政程序制度)

行政行为的回避制度是存在着与案件审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可以申请回避,根据我们国家《行政诉讼法》第55条,当中明确规定,当事人身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影响公正审理的是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2024-03-02 20:05

民事诉讼法院故意延长开庭时间合法吗?

处理民事案件,法院故意延长开庭时间,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的监察室进行投诉,请他们对法院的工作进行监督,简易程序解决民事纠纷,从立案到审结需要三个月的时间。

2024-03-02 20:04

法律规定一房多卖可以交房吗?

法律规定一房多卖不可以交房,主要就是因为存在违约这样的一种情况,没有办法交房。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来具体的赔偿方面的问题,如果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之下,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争

2024-03-02 20:04

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要求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要求是必须是证明的事实,与其年龄治理情况或者是健康状况相适应,还有就是证人能够客观陈述的自己亲身感受的事实。然后经过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提出申请之后就可以出庭作证了。

2024-03-02 20:04

建筑工地人员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地的人员死亡,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近亲属的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需要按照本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要给二十倍的收入,丧葬补助金是本地在职员工六个月的工资。

2024-03-02 20:04

消费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是什么?

消费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是在提供商品服务领域存在欺诈行为是可以要求退1赔3的。当然的关于惩罚性赔偿的特征,首先是了需要基于公共利益,也就是从法律关系上来说的话,主体是经营者和消费者。

2024-03-02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