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吗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吗为什么
2024-03-03
更新时间:2024-03-03 20:17:58作者:未知
一、恶意抢注商标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两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通俗地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权利被侵害后,应在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间内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二、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形有什么?
恶意抢注商标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3、 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4、 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二)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前段规定申请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实际上是禁止恶意将他人具有商业价值的商号、外观设计、作品、姓名、肖像等抢注为商标。
(三)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行为
此类抢注行为的基本特征在于将本属于公共资源的标记抢注为商标,商标注册后妨碍他人的正当使用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者使用时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产地或者特点等发生混淆。
抢注商标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抢注他人事先使用并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复制、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都属于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是违法行为,由此给商标所有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