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拘留期限是多久时间? 暂缓行政拘留期限是多长时间

更新时间:2024-03-04 20:24:56作者:佚名

暂缓拘留期限是多久时间? 暂缓行政拘留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暂缓拘留期限是多久时间?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期限一般在十五天左右,因为行政复议的提出时间是15天,但如果涉及到还存在行政诉讼的情况,那么可以等到三个月后执行相关行政处罚,具体情况由司法由机关来进行认定。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暂缓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结果了,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是否执行。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二、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

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

三、申请行政拘留暂缓执行需要担保人吗

1、需要。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8条的规定,被处罚人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所提出的担保人应具备下列四个方面的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担保人与被处罚人所涉及的治安案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即担保人不是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也不是本案的证人、被害人等。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享有政治权利”,是指担保人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是指担保人未受到任何剥夺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未被采取任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行政强制措施或者未受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即未被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劳动教养等。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这是指担保人在被处罚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的住所。暂住人口或者其他流动人员不能作为保证人。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是指担保人的年龄、体力与智力等条件能够保证其履行担保义务,如担保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担保人的智力正常、担保人的身体状况能够使其完成监督被处罚人行为的义务等。

暂缓行政拘留是对行政拘留的决定不服的情况提起行政复议,按照具体的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申请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是需要担保人的,并且担保人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包括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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