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处罚依据是什么(玩忽职守罪的处罚)

更新时间:2024-03-07 17:16:20作者:未知

玩忽职守处罚依据是什么(玩忽职守罪的处罚)

一、玩忽职守处罚依据是什么

《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谓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玩忽职守罪如何认定

(一)在处理玩忽职守案件中,要注意把握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

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玩忽职守罪相同之处。但两者有严格的区别:

1、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

2、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方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玩忽职守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官 僚主义,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当前经济改革,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造成某些严重的损失是难免的,这主要是总结经验教训的问题,必须与玩忽职守罪严格区别开来。但对于那些在国家法律政策不允许的情况下,借口改革,盲目决策,管理混乱,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绝不能以工作失误来蒙混过关,逃避罪责。

(二)区分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的界限

滥用职权是行为人意识到自己在行使权力,不该用而用,该用而不用,因而超越职权而滥用职权的行为;而玩忽职守则为行为人意识到自己是履行职责,由于各种原因而不履行职责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因此,完全的擅离职守不会理解为滥用职权。只有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滥用职权才会与玩忽职守发生竞合,不易区分。关键还是要看行为人的主观态度,即滥用职权者认识到自己是在滥用职权,明知不该用,该用而不用,因此,对危害结果则是采取放任的间接故意;而后者则意识到自己在履行职责,该履行而不履行或不认真地履行,其对危害结果,则是出于过失。有时候,玩忽职守与滥用职权的行为结伴而行,这时要认定其性质,则更要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认识程度,如出于间接故意,则属滥用职权,否则则为玩忽职守。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玩忽职守罪是属于一种失职渎职罪的一种,一般来说在主观方面是存在过失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玩忽职守。而在客体方面是公正和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活动主体一般为特殊的主体,指的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为您推荐

玩忽职守处罚依据是什么(玩忽职守罪的处罚)

玩忽职守的处罚依据是根据刑法的第397条的相关规定。对于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量刑标准是3~7年的有期徒刑。玩忽职守主要针对的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2024-03-07 17:16

故意毁坏财物罪广东量刑指导意见的内容包括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广东量刑指导意见的内容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标准等。一旦对他人的实际合法权益造成伤害的,应积极的获取这类受害者的谅解,确保这类人员在判决时能够减轻这类人员的判决时间,予以相

2024-03-07 17:16

职务发明无形资产归属于谁?(发明属于什么资产)

职务发明无形资产归属于单位以及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在实践中,很多发明创造的完成都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但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并非凡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就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而必须符合法定的条

2024-03-07 17:15

想拿高额补偿,要将这六项工作做好

第一、收到拆迁通知后,不要抢建抢种。第二、了解自己家是否在征收范围内。第三、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的房屋权属原件。第四、送来任何文件、合同,不要全都签字。第五、沟通补偿时,合理报价。第六、遇到强制拆除,千万

2024-03-07 17:15

在明律师说的:征收维权三板斧,你真的了解吗?

一板斧:提起程序,化解强拆威胁,缓解逼迁压力。被征收人要积极有效地提起法律程序,借助法律的强大力量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本处于弱势地位的自己变得强大起来。二板斧: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了解项目法律情况。

2024-03-07 17:15

面对拆迁补偿不合理,你提高补偿的方法用对了吗?

一是掌握政府征收中的违法点。作为被拆迁方,被拆迁户对征收的知识掌握的非常有限,但是政府的动迁人员熟知每一户情况,而对于每一户该具体如何说,因此被拆迁方要想掌握谈判的主动权,不但要熟知法律法规,还要能抓

2024-03-07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