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夫妻共同债务吗?(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更新时间:2024-03-13 19:59:52作者:未知

婚后买房夫妻共同债务吗?(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后买房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婚后买房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后买房是属于共同债务,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规定情形的除外。

1、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银行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应当共同偿还。

2、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在贷款时,银行与借款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贷款未用于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二人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银行知道该约定的,一方贷款属于个人债务。

二、对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三、离婚债务如何认定?

执行中,对所涉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执行机构首先应依执行依据中的认定作出判断。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未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包括原配偶,下同)为被执行人的,按被执行人个人债务处理。

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主张按被执行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并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听证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应当认定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的,作出不予追加决定;

(二)须另行诉讼确定债务性质的,作出不予处理决定;

(三)除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和执行中不直接判断债务性质的情形外,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裁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只要是在婚姻期间所贷的款,欠下的债务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对于双方需要一起来偿还,但如果一方有证据来证明此债务是属于个人的,那么另一方就可以不用承担,所以,对于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

为您推荐

婚后买房夫妻共同债务吗?(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后买房所贷的款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同样购买的房产也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对于共同的债务就需要共同的偿还,如果在婚内共用间有任何约定的也是可以按约定来进行处理,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2024-03-13 19:59

通过中介卖房贷款签合同要注意哪些?

通过中介卖房贷款签合同要注意的有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屋的产权是不明晰,以及还有中介是否属于违规、合法;同时确定房屋是否在租赁期间,而且还有合同的约定是否明确等等。

2024-03-13 19:59

无效的合同能否当证据使用?

无效的合同是否能当证据使用就需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来确定,如果是拿此合同来证明什么而定,只要获得法院的认可就可以当证据使用;无效的合同证明合同的要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2024-03-13 19:59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核发,工伤认定后的工资发放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

2024-03-13 17:26

法律规定,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只有法律规定的特定主体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儿媳与公婆之间只是一种姻亲关系,虽说女方已经嫁入男方家,管公婆叫爸妈,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要对公婆尽赡养义务,毕竟儿媳不是由公婆养大的,老了却让儿媳承担赡养

2024-03-13 17:26

为买学区房“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房子怎么处理

该套学区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以房屋现值扣除未偿还贷款本息后,剩余的部分由双方平均分割。双方分居之前偿还的房贷视为双方共同偿还。

2024-03-13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