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后可以不执行逮捕吗?
2024-03-14
更新时间:2024-03-14 23:12:51作者:佚名
批捕后可以不逮捕,因为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一般逮捕后三到六个月左右会判刑。
但是检察院批捕后公安不执法显然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执行期限为“立即”,但并未具体规定“立即”的时限是多久。司法实践中,有的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较为随意,如在有立即执行逮捕的条件时,批准逮捕决定作出后两三天再执行逮捕的情况较为常见。在有立即执行逮捕的条件时,批准逮捕后不及时执行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应该予以纠正。
刑事拘留通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刑事拘留是指当事人被公安派出所抓获,经讯问后,认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在24小时内决定对当事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并同时送往看守所关押,公安机关侦查案情。
刑事拘留的期限中,法律规定最长可以是37天,37天内要么提请检察院批捕,要么放人或者改成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如果在37天内,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被延长羁押期限至法院的审判,最终由法院定罪量刑。在实践中,若非涉嫌重大复杂的犯罪,一般会在拘留后10-20天提请检察院批捕,如果案情简单,会在更短的时间内提请批捕。(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延长4日,重大案件延长30日,即3十4十30=37天)
批捕后,案件退回到公安机关,由派出所或者预审大队继续侦查案件情况。2个月内案件侦查清楚,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一般情况下,检察院批捕后公安应当立即执行逮捕决定。在特殊情况下,检察院在下达批捕命令后,公安机关可能需要进行线索摸排或者进一步将案情查实,需要进一步搜集证据,所以不会立即行动,但只有检察机关下达了批捕命令,就意味着必须将当事人进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