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侵权责任时无过错责任是什么
2024-03-18
更新时间:2024-03-18 23:17:03作者:佚名
一、产品质量侵权责任时无过错责任是什么
产品责任纠纷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归责原则中的一个特殊原则, 顾名思义是指对造成他人的损害虽然没有过错,但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案件是民法通则明文规定的, 其中产品缺陷致人损害是最典型的案件之一。因此在上述风险事件中壹精公司将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产品没有缺陷才能免于赔偿。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三种免责事由生产者能够证明有其一的, 则无须承担责任∶ 一是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是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是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二、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什么
在侵权诉讼当中按照以下内容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指的是在产品侵权案件当中,当事人与损害无关,但是与造成损害的原因有关,那么当事人依然需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一般适用于产品缺陷导致使用者损害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