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者免除产品侵权责任的类型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4-03-19 17:25:55作者:佚名

销售者免除产品侵权责任的类型有什么?

一、销售者免除产品侵权责任的类型有什么?

销售者承担产品侵权赔偿责任归责原则的类型主要包括: 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与绝对责任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是指追究致损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其主观上存在过错为前提条件,无过错即无责任。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即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由生产者或销售者提供合理的抗辩事由以证明自己在制造、销售产品的过程中不存在过错。若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便推定其有过错。

3.严格责任原则, 是指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并对消费者或使用者具有不合理的危害,且因此使其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无论加害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与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相比,严格责任原则具有先进性。

4.无过错责任原则, 是指因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发生以后,不考虑行为人主观是否有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即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只要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除了法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事由外,不论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

目前,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

国务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

1、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配合。

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配合。

3、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凡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查处;需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协助。凡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同一问题,不得重复处理。

销售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的受到损害时,可以到消费者协会举报,进行维权。若发现有商家售卖假货的,可以到工商局的行政管理机构进行举报。最后一种就是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您推荐

销售者免除产品侵权责任的类型有什么?

过错责任,过错追究责任,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是销售者产品侵权的主要作用类型,具体采用哪种责任方式,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决定,承担过错推定责任时,应当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

2024-03-19 17:25

夫妻俩婚姻无效一经判决即生效吗?

法院判决婚姻关系无效时,适用的是一审终审原则,判决书下达之后,认定为婚姻关系无效,判决当即产生法律效力。认定婚姻无效的情况,包括重婚,近亲属结婚,未达到法律规定年纪。

2024-03-19 17:25

去法院起诉借条怎么写?(怎样写借条起诉书)

去法院起诉借条需要包含的内容包括: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双方基本个人信息;借款的具体金额和具体的时间;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方式;利息和违约金的约定;违约行为的约定等相关的内容。

2024-03-19 17:25

骗取婚姻登记的行为应当确认为无效吗?

骗取婚姻登记的行为应当确认为无效的。骗取婚姻登记的行为是属于构成了欺骗的行为,也就是说构成了可以提起申诉婚姻无效的条件的,婚姻无效是非诉讼的案件,采取一审终结制度。

2024-03-19 17:25

宣告婚姻无效判决能否上诉?(宣告婚姻无效判决能否上诉法院)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婚姻无效,之后不能再提起上诉,婚姻效力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不适用于调解,由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就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被认定为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024-03-19 17:24

交通事故与医疗事故并存怎么办?

在日常生活中,存在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并存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先起诉交通事故,在起诉医疗事故,追究肇事司机和医疗机构的责任,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2024-03-19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