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坐牢了,还能起诉么? 借款人坐牢了,还能起诉么吗
2024-03-20
更新时间:2024-03-20 17:01:12作者:佚名
一、借款人坐牢了,还能起诉么?
借款人因为犯罪受到了刑事处罚,正在坐牢当中,可是借条已经到期了,出借人是可以起诉他还钱的,出借人可以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可以要回欠款。
作为出借人,在借款后借款人因为犯罪受到了刑事处罚,但是借条已经到期,按照《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出借人只有三年的诉讼时效,此时,出借人需要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时可以到对方服刑的监狱开庭或者询问,并对有关证据进行质证,判决生效后,出借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询其银行账户和其名下的财产强制执行。
二、借款人下落不明如何救济?
借款人为了逃避债务而故意躲藏起来,这种现象也是经常会发生的。作为出借人同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索借款。只要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立案受理条件,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借款人下落不明,因此,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借款人应诉。如果借款人没有出席,法院会视作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出借人可以申请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然后法院会通过拍卖的方式,将借款人的房产、财产变现,以此来清偿债务。除此之外,还可以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然后从其财产中支付欠款。
当借款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后,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法院受理后,会发出寻找下落不明者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届满之后,借款人失踪的事实就会得到确认。如果代管人拒绝还款,出借人可以起诉代管人,由法院判决强制支付。
三、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担保制度的设立就是为了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从担保人处获得履行或补救,如果借款人被认定犯罪,出借人不能通过民事诉讼追究担保责任的话,担保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借款人因受刑事处罚在坐牢中,出借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借款人坐牢与他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并不相悖,承担了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不用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借款人在坐牢,出借人依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即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欠款产生的纠纷可有多种解决方法: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起诉肯定是可以的,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