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先后之分
2024-03-20
更新时间:2024-03-20 23:04:35作者:未知
一、损毁他人财物不赔偿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三、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涉嫌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在逃同案人除外);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四、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这种行为即便不构成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后,也不能免于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损毁他人财物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且犯罪嫌疑人拒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