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经营范围内行政处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3-20 23:14:11作者:未知

不在经营范围内行政处罚是什么?

一、不在经营范围内行政处罚是什么?

不在经营范围内行政处罚是行政罚款,行政拘留以及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为有行政罚款,行政拘留等相关的决定。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2条-14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有以下几种: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3、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4、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5、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二、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在什么期限内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同时也是一种事后救济措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均有权利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一般是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营范围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明确规定的行政相对人必须要在经营范围之内从事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的话,行政机关是可以对此采取行政处罚的措施。如果对于这样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不符的情况之下,还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申请。

为您推荐

不在经营范围内行政处罚是什么?

不在经营范围内行政处罚是行政罚款,行政拘留以及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实际上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对于一些经营范围只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必须要在经营范围之内从事相关的经营生产活动,否则就面临着竞争处

2024-03-20 23:14

不服工伤行政复议申请起诉书交给谁?

不服工伤行政复议申请起诉书交给法院,因为如果对于具体行为不符合的情况之下的话,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是提出行政诉讼,而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不服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2024-03-20 23:13

多缴税款怎么申请行政复议?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

多缴税款可以直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申请书,从而申请行政复议,主要就是因为纳税人或者是其他的税务当事人对于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情况之下,应当首席提出行政复议对此不服的情况之下,再向人民法院

2024-03-20 23:13

产伤颅内出血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报告书的基本内容有医患双方的详细情况及要求,医学会对相关材料的调查情况,鉴定过程,医疗过失行为和人身损害后果之间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等级,对患者医疗护理的一些医学意见等,医疗事故的

2024-03-20 23:13

对行政处罚享有什么权?(对行政处罚享有什么权益)

对行政处罚享有知情权,陈述申辩权。根据我们国家《行政处罚法》第31条,当中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入住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还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2024-03-20 23:13

建筑工程合同中违约滞纳金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合同中违约滞纳金的收取标准没有具体的规定,是由双方进行协商来确定的,法律只规定了,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但是出现了违约的情况,那么对违约金的加收标准是在具体损失的30%这个界线,但是对滞纳金没有

2024-03-20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