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关于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更新时间:2024-03-21 17:11:33作者:佚名

离婚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关于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离婚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离婚时,应当先确定财产的性质,确定之后,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其他的财产,无需分割,直接归个人所有,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可以看出,只有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对于其他的财产,无需分割。那么在离婚时,应当先确定财产的性质,确定哪些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哪些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确定之后,再依法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协商分割共同财产,确定各自分得的财产;无法协商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分割,人民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二、夫妻财产的区分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应当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1、夫妻各自取得的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2、夫妻一方或者共同取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共同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夫妻一方或者共同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指定由夫妻一方个人继承的除外;

5、其他应当认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离婚时,夫妻双方先区分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确定之后,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确定双方各自分得的共同财产,无法协商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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