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内容有哪些?
2024-03-22
更新时间:2024-03-22 17:13:58作者:佚名
一、高空坠物处罚标准是什么
1、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处罚的规定如下:
(1)、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是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由侵权人承担赔偿侵权责任;
(2)、不能确定侵权人,除了能证明自己没过错外,由建筑物可能加害人赔偿;
(3)、如果是故意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抛掷者要承担刑事责任;
(4)、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防止抛掷物品或者坠物发生的,物业公司要承担一定侵权责任。
2、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小孩高空抛物砸到人怎么办
1、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
对于实际使用人,主要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另外,这个主要是在建筑物发生脱落等情况时,受害人即可以通过这个方式确定加害人。
2、高空抛物行为的实施人
即谁实施了高空抛物的行为,谁就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现在确定小孩实施了高空抛物的行为,并且给地面上的人造成损害的,那么该小孩需要为此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不过该小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将由其监护人承担。
从高空进行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侵权人需要承担赔偿侵权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话还会构成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能够确定侵权人,除非能够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否则的话将有可能造成侵权行为的人来承担赔偿侵权责任。